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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举办全市社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经验分享交流会的通知

时间:2018-01-26       来源:      作者:
 

市本级部分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精神,使全市各社会组织积极行动,扎实做好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各项工作,全面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决定举行一次市本级社会组织经验分享交流活动,引导社会组织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提升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和依法规范运行水平,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会人员2017年新成立的市本级各社会组织

二、会议时间、地点内容

2018年1月26(星期五)14:30-17:00,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兴泰商务广场CBD-T5-5楼1号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一)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就新时期社会组织发展进行宣讲;

(二)社会组织经验分享交流会,邀请有关社会组织对社会组织发展经验等进行分享交流。

四、相关要求

(一)全面学习深刻领会中共十九大文件的精神实质。要坚持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中共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同志在中共十九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着力在掌握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在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完整准确地领会中共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要深刻领会中共十九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论断,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深刻领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目标。会后,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认真研讨,深入思考,领会精神,再掀学习高潮。

(二)此次活动为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参会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联 系 人:葛馨月  袁伟

联系电话:8396927  8396928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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